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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經營電商、網拍或網路商店,需要成立公司嗎?賣多少錢要辦理稅籍登記?一定要開立電子發票嗎?依2026年現行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網路銷售,原則上每月銷售貨物達新臺幣10萬元,或銷售勞務達5萬元,即應辦理稅籍登記;經核定屬小規模營業人者,一般適用1%查定營業稅,當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以上,除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外,原則上須使用統一發票並適用5%營業稅。 不論透過蝦皮、momo、PChome、Facebook、Instagram、LINE或自行架設購物網站,只要符合營業及課稅規定,都應依法辦理相關登記及申報。本文由理查會計師事務所整理電商創業流程、網拍稅籍登記、電子發票申請、平台抽成、營業稅及所得稅規定,協助網路賣家合法經營並降低稅務風險。

目錄

一、什麼是電子商務?電商與傳統實體店面有什麼不同?

電子商務(E-commerce),簡稱電商,是指利用網際網路、行動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方式,完成商品或服務的展示、訂購、付款及交易活動。

相較於傳統實體店面,電商不一定需要營業店面,可以透過線上平台接觸消費者,並搭配金流、物流及電子發票系統完成交易。

常見電商經營模式包括:

電商類型常見經營方式
網路購物平台蝦皮、momo、PChome等
自架購物網站品牌官方商城、購物網站
社群電商Facebook、Instagram、LINE
數位商品銷售線上課程、電子書、軟體
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平台銷售、國際網購

電商創業有哪些優勢?

1. 不受傳統營業時間限制

消費者可以全天候瀏覽商品及下單,賣家不一定要在固定時間提供現場服務。

2. 不受實體店面地點限制

透過網路行銷及物流配送,可以接觸不同縣市,甚至海外的消費者。

3. 初期固定成本可能較低

相較於租賃實體店面,部分電商可以先從平台賣場或小型購物網站開始經營,減少裝潢與店面租金成本。

4. 容易整合訂單與帳務資料

透過線上訂單、金流與電子發票系統,可以提高交易處理效率,並協助後續記帳及營業稅申報。

不過,電商也可能面臨平台抽成、物流費、退貨退款、廣告費及庫存管理等成本。

因此,電商並非完全沒有營運成本,更不能因為沒有實體店面,就認為不需要辦理營業登記或報稅。

二、網拍賣多少錢要報稅?電商稅籍登記門檻是多少?

自2025年1月1日起,網路賣家的營業稅起徵點已調整,2026年仍適用以下標準。

網路銷售項目每月營業稅起徵點
銷售貨物10萬元
銷售勞務5萬元

例如:

  • 在蝦皮販售服飾、生活用品,每月銷售額達10萬元。

  • 透過網路提供符合銷售勞務性質的設計、數位商品等服務,每月銷售額達5萬元。

若以營利為目的持續經營,當月銷售額達到適用起徵點,原則上即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未達起徵點,就完全不用報稅嗎?

不是。

若個人專營網路銷售,符合免辦稅籍登記條件,雖然可能暫免營業稅,但相關營利所得仍應依規定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因此,必須區分:

  • 營業稅: 依每月銷售額及營業人課稅方式判斷。

  • 所得稅: 依經營產生的所得及適用規定申報。

此外,前述起徵點主要是針對符合規定的個人網路賣家。已成立公司、設立實體店面或經營其他業務的營業人,不應直接認定未達起徵點就可以免辦稅籍登記。

三、電商營業稅怎麼算?1%與5%有什麼差別?

網路賣家在辦理稅籍登記後,國稅局會依營業規模、營業型態及相關規定,核定適用的營業稅課徵方式。

一般常見情形如下:

每月銷售額常見稅務處理
未達貨物10萬元或勞務5萬元起徵點符合規定的個人網路賣家可暫免辦理稅籍登記
達起徵點,未達20萬元經核定小規模營業人,原則上按1%查定課徵
達20萬元以上原則上使用統一發票,適用5%營業稅

上述為一般情況,實際仍依國稅局核定及法定例外規定辦理。

情況一:小規模營業人適用1%營業稅

假設某網拍賣家每月銷售額15萬元,經國稅局核定按1%查定課徵。

每月概算營業稅為:

150,000*1%=1,500

若每季三個月銷售額均相同,概算當季營業稅為4,500元。

實際稅額仍依國稅局查定結果及相關扣抵規定辦理。

情況二:使用統一發票,適用5%營業稅

假設某電商公司當期:

  • 未稅商品銷售額:500,000元

  • 銷項營業稅:25,000元

  • 可扣抵進項營業稅:15,000元

則當期應納營業稅:

[ 25,000-15,000=10,000 ]

也就是說,5%營業稅不一定等於企業最後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額,還需要考量可依法扣抵的進項稅額。

四、電商需要成立公司嗎?可以用個人名義經營嗎?

在台灣經營電商,不一定要先成立有限公司。

常見經營方式包括個人名義辦理稅籍登記、獨資或合夥行號,以及有限公司。

三種經營型態比較

比較項目個人網路賣家行號有限公司
設立方式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公司登記及稅籍登記
法律組織自然人經營獨資或合夥獨立法人
責任承擔原則由個人承擔原則由業主或合夥人承擔股東原則以出資額為限,法定例外除外
所得稅處理依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依獨資、合夥相關規定公司依法申報營所稅
適合情況初期小規模網拍一般小型網路商店品牌經營、多人投資、規模擴大

哪一種方式比較適合?

若剛開始測試商品市場、銷售規模不大,可以先評估以個人網路賣家或行號方式經營。

若未來希望建立品牌、與企業簽約、引進股東或擴大經營規模,則可以考慮有限公司。

但組織型態的選擇不只是稅率比較,也應考量法律責任、經營成本、帳務管理及未來發展。

五、電商電子發票怎麼申請?完整流程一次看懂

電子發票是透過電子方式開立、傳輸及保存的統一發票,特別適合訂單數量較多的電商業者。

使用電子發票後,營業人可以透過系統開立發票、提供消費者載具、處理發票作廢及折讓,並與訂單及帳務資料整合。

不過,並不是所有電商都必須使用電子發票。 是否應使用統一發票,應先依國稅局核定結果判斷;若選擇使用電子發票,再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與系統設定。

電子發票申請流程

  1. 確認營業人資格與稅籍登記

    確認公司或行號已完成相關登記,且依法得使用統一發票。

  2. 選擇電子發票開立系統

    可評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的適用功能、加值服務中心,或其他符合規範的開立與傳輸系統。

  3. 備妥電子發票申請文件

    依開立方式準備字軌號碼申請書、系統資料、相關聲明及必要文件。

  4. 向國稅局申請使用電子發票及字軌號碼

    依稅籍所在地主管國稅局的規定提出申請,並完成相關審核程序。

  5. 完成平台帳號、憑證及系統設定

    依使用方式完成登入驗證、字軌取配號、平台授權與系統介接等作業。

  6. 測試開立、傳輸及作廢功能

    確認電子發票可正確開立、交付、傳輸與存證,再開始正式使用。

電子發票一定要申請工商憑證嗎?

應依營業人身分、登入或授權方式及使用的電子發票系統判斷。

工商憑證可用於企業身分驗證及相關電子化作業,但不同系統的申請、授權及驗證方式可能不同。

因此,建議先確認預計使用的電子發票服務商與相關平台要求,再準備必要的憑證與文件,避免重複申請。

六、電子發票申請需要哪些文件?

電商業者申請電子發票時,所需文件依開立系統、是否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是否自行傳輸,以及有無委託加值服務中心等情形而不同。

常見資料如下:

文件或資料用途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向主管國稅局申請電子發票字軌
營業人基本資料確認公司或行號登記資訊
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資料確認系統及傳輸方式
電子發票相關承諾或聲明文件依申請方式及主管機關要求提供
加值服務中心委任或授權文件委託服務商時依規定提供
電子發票證明聯樣張需要列印證明聯且適用規定時提供
條碼掃描及載具相關資料依實際營業模式及申請方式提供

部分純網路銷售業者沒有實體店面,也不需要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可能不必準備與紙本列印設備相關的文件。

申請文件並非全部案件都必須檢附,應依實際電子發票開立方式及國稅局要求辦理。

七、電商電子發票怎麼開?B2B與B2C有什麼差別?

電子發票的開立方式,主要依買受人身分區分。

B2C:企業對一般消費者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營業人銷售商品或勞務給一般消費者。

例如消費者透過網路商店購買商品,結帳時選擇手機條碼載具,店家可以透過電子發票系統依法開立發票並存入指定載具。

常見處理方式包括:

  • 開立給一般消費者的電子發票。

  • 依規定記載銷售資訊。

  • 透過載具儲存或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

  • 完成電子發票相關資料傳輸及存證。

B2B:企業對企業

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企業間的交易。

例如甲公司向電商業者購買辦公用品,並要求開立公司統一編號。

此時應依規定開立載有買方統一編號等資訊的電子發票,並完成相關傳輸與交付程序。

B2B與B2C比較

比較項目B2C電子發票B2B電子發票
主要對象一般消費者公司及其他營業人
買方統編通常不需要應依規定記載
常見交易網購、零售、個人消費公司採購、企業交易
發票交付載具、證明聯等依企業電子發票交付方式
買方用途消費憑證、對獎等帳務及稅務憑證

需要注意,電商業者不能只依客戶是否要求紙本發票來決定B2B或B2C,而應確認交易對象與發票資料。

八、電子發票開錯怎麼辦?可以作廢、重開或補開嗎?

電子發票開立錯誤,是電商實務上經常發生的問題。

常見包括:

  • 買受人統一編號錯誤。

  • 商品金額或數量錯誤。

  • 重複開立電子發票。

  • 誤用發票字軌或期別。

  • 消費者取消訂單或退貨。

  • 未在法定時限內傳輸發票資料。

1. 電子發票可以作廢嗎?

可以,但須符合相關規定。

如果發票開立錯誤,應依交易情形、發票類型及是否已申報等狀況,判斷是否適合作廢重開或辦理其他更正程序。

已經完成營業稅申報的案件,不應直接任意作廢原始發票。

2. 電子發票可以之後再補開嗎?

應區分「開立時限」與「傳輸時限」。

電子發票必須依適用行業及交易情形,在法定開立時點開立;即使電子發票系統允許日後操作,也不代表可以任意延後開立或倒填日期。

如果發現漏開發票,應依實際情況儘速辦理補正及相關稅務程序。

3. 電子發票傳輸有時間限制嗎?

有。電子發票依買受人身分、發票類型及適用規定,設有不同的資料傳輸時限。

例如B2B與B2C交易可能適用不同的傳輸期限;作廢、折讓及其他相關資料,也有各自的時限規定。

因此,電商業者應確認所使用系統採用的最新傳輸規則,並設定自動傳輸、異常通知及定期核對機制。

電子發票最重要的不是單純把發票開出來,而是正確開立、依法交付、按時傳輸及保存完整資料。

九、蝦皮、momo、PChome等電商平台,收入應如何記帳報稅?

很多網路賣家收到平台匯款後,直接把銀行實際入帳金額當成營業收入,但這不一定正確。

因為平台可能先代收消費者款項,再扣除手續費、成交服務費、物流費、廣告費或其他費用後,才將餘額匯給賣家。

電商平台收入計算案例

假設某網路商店透過平台銷售商品:

  • 消費者支付商品價款:10,000元

  • 平台成交及服務費:1,000元

  • 其他平台費用:500元

  • 平台實際匯款:8,500元

若交易屬於賣家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平台僅代收價款並收取服務費的模式,則原則上:

電商平台收入與實際匯款比較

商品銷售價款

10,000元

實際匯款

8,500元

平台扣除費用合計

1,500元

本案例金額均為含稅或實際結算金額的簡化示例,帳務仍須依憑證區分銷售額、銷項稅額及費用。

賣家應依實際交易關係,完整認列商品銷售收入,再依合法憑證及相關規定處理平台費用。

不能因為平台只匯款8,500元,就直接認定商品銷售額只有8,500元。

但如果契約屬於平台向賣家買進商品後再行銷售,則應依實際買賣關係另行判斷,不能套用代收款模式。

電商每月應提供哪些記帳資料?

建議整理:

  • 平台訂單及銷售明細

  • 商品進貨發票及相關成本憑證

  • 平台服務費、廣告費及物流費發票

  • 退貨退款與銷貨折讓明細

  • 電子發票銷項及進項資料

  • 金流收款、平台結算及銀行入帳紀錄

若是跨境電商,還應保存進出口報單、海外平台帳單、外幣收付款紀錄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

十、網路銷售還有哪些稅務及登記注意事項?

除了營業稅及電子發票,網路賣家還應留意網路銷售的稅籍登記資料與營業資訊揭露規定。

1. 網路賣場網址與帳號需要登記

自2023年起,營業人專營或兼營網路銷售,應依規定登載相關網域名稱、網路位址及平台會員帳號。

例如同時經營蝦皮賣場、Facebook粉絲專頁及自架網站,應依相關規定完整登載適用的網路銷售資訊。

若後續增加或停止經營網路銷售通路,也應留意稅籍資料變更登記義務。

2. 網路銷售頁面應揭露營業人資訊

依法應揭露的營業人,應在網路銷售頁面及相關交易應用程式的明顯位置,清楚揭露:

  • 營業人名稱

  •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這些資訊有助於消費者確認交易對象,也屬於網路銷售相關法定要求。

3. 社群平台賣貨也可能需要登記

即使沒有正式購物網站,只透過LINE、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媒體接單,只要具有持續營利性質並符合相關條件,仍可能需要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稅。

不能認為只在社群私訊成交,就不屬於網路銷售。

4. 經營跨境電商還須確認進出口與跨境稅務

如果從中國、日本、韓國等國家進口商品在台灣販售,除了電商相關稅務,還可能涉及:

  • 進口報關及進口稅費

  • 商品檢驗及輸入規定

  • 出進口廠商登記

  • 外銷貨物零稅率

  • 海外平台服務費及跨境扣繳問題

不同商品與交易模式適用規定不同,建議先確認再安排正式銷售。

十一、電商創業與電子發票常見問題 FAQ

Q1:蝦皮賣家月營收多少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依2026年現行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專營網路銷售,原則上每月銷售貨物達10萬元或銷售勞務達5萬元,就應辦理稅籍登記。

但如果已成立公司、有實體店面或符合其他應登記情況,不能直接套用個人網路賣家的免登記標準。

Q2:網拍每月營收不到10萬元,就完全不用繳稅嗎?

不一定。

符合條件的個人網路賣家,銷售貨物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時,可能暫免辦理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

但經營網路交易產生的營利所得,仍應依規定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Q3:電商月營收超過20萬元,就一定要開發票嗎?

一般而言,經國稅局核定達到應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的網路賣家,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5%營業稅。

但部分營業人可能符合免用統一發票的特別規定,應依實際營業情形及國稅局核定判斷。

Q4:電子發票可以同時開給公司及一般消費者嗎?

可以。

電子發票可以依買受人身分,分別處理B2B企業交易及B2C一般消費者交易。

如果買方是公司行號,應依規定正確記載買受人統一編號,並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子發票系統開立。

Q5:申請電子發票一定要購買付費系統嗎?

不一定。

營業人可以依符合規定的開立方式,評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可用的功能、委託加值服務中心或其他合規系統。

不同方案的功能、申請方式及費用有所差異,應考量每月發票張數、訂單量、平台介接及帳務管理需求。

Q6:電子發票開錯可以直接刪掉重新開嗎?

不可以直接把資料刪除就視為完成處理。

發票開立錯誤時,應依規定辦理作廢、重開、更正或其他適當程序,並完成必要的資料傳輸及保存。

如果已經申報營業稅,則應進一步確認相關更正程序。

Q7:蝦皮或其他平台已經扣除服務費,賣家可以只申報實際收到的金額嗎?

如果交易屬於賣家直接對消費者銷售商品、平台僅代收款項並扣除服務費的模式,原則上不可以。

賣家應依完整商品銷售價款認列收入,再依合法憑證另外處理平台費用。

但如果平台與賣家間是買斷、轉售或其他交易模式,則須依實際契約判斷。

Q8:只有Facebook、Instagram或LINE接單,也需要報稅嗎?

可能需要。

只要是以營利為目的持續透過網路銷售商品或勞務,即使沒有實體店面或正式電商網站,也可能符合稅籍登記及課稅規定。

應依實際交易規模、經營方式及所得情形判斷。

十二、結論:電商創業除了開店,更要做好稅務與發票規劃

電子商務讓創業者可以透過網路平台、自架網站及社群媒體接觸消費者,降低部分實體店面的經營限制,但也增加了平台抽成、金流結算、電子發票及跨境交易等帳務管理需求。

對於剛開始經營網拍的個人賣家,應先了解每月貨物10萬元、勞務5萬元的營業稅起徵點;當營業規模擴大,則須進一步評估稅籍登記、公司行號設立、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系統。

電商經營最重要的是依實際交易關係正確認列銷售收入、保存平台費用及進貨憑證,並依規定開立發票與申報稅務,而不是只以平台匯款金額作為報稅依據。

理查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電商公司行號設立、稅籍登記、資本額查核簽證、電子發票申請諮詢、記帳報稅及跨境稅務等服務,協助網路賣家從創業初期建立正確的會計與稅務管理制度。

無論是蝦皮網拍、自架購物網站、社群電商或跨境商品買賣,都可以依實際經營需求,評估適合的設立及稅務申報方式。

如有電商設立、電子發票或記帳報稅相關問題,歡迎洽詢理查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