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經營電商、網拍或網路商店,需要成立公司嗎?賣多少錢要辦理稅籍登記?一定要開立電子發票嗎?依2026年現行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網路銷售,原則上每月銷售貨物達新臺幣10萬元,或銷售勞務達5萬元,即應辦理稅籍登記;經核定屬小規模營業人者,一般適用1%查定營業稅,當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以上,除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外,原則上須使用統一發票並適用5%營業稅。 不論透過蝦皮、momo、PChome、Facebook、Instagram、LINE或自行架設購物網站,只要符合營業及課稅規定,都應依法辦理相關登記及申報。本文由理查會計師事務所整理電商創業流程、網拍稅籍登記、電子發票申請、平台抽成、營業稅及所得稅規定,協助網路賣家合法經營並降低稅務風險。
一、什麼是電子商務?電商與傳統實體店面有什麼不同?
電子商務(E-commerce),簡稱電商,是指利用網際網路、行動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方式,完成商品或服務的展示、訂購、付款及交易活動。
相較於傳統實體店面,電商不一定需要營業店面,可以透過線上平台接觸消費者,並搭配金流、物流及電子發票系統完成交易。
常見電商經營模式包括:
| 電商類型 | 常見經營方式 |
|---|---|
| 網路購物平台 | 蝦皮、momo、PChome等 |
| 自架購物網站 | 品牌官方商城、購物網站 |
| 社群電商 | Facebook、Instagram、LINE |
| 數位商品銷售 | 線上課程、電子書、軟體 |
| 跨境電子商務 | 海外平台銷售、國際網購 |
電商創業有哪些優勢?
1. 不受傳統營業時間限制
消費者可以全天候瀏覽商品及下單,賣家不一定要在固定時間提供現場服務。
2. 不受實體店面地點限制
透過網路行銷及物流配送,可以接觸不同縣市,甚至海外的消費者。
3. 初期固定成本可能較低
相較於租賃實體店面,部分電商可以先從平台賣場或小型購物網站開始經營,減少裝潢與店面租金成本。
4. 容易整合訂單與帳務資料
透過線上訂單、金流與電子發票系統,可以提高交易處理效率,並協助後續記帳及營業稅申報。
不過,電商也可能面臨平台抽成、物流費、退貨退款、廣告費及庫存管理等成本。
因此,電商並非完全沒有營運成本,更不能因為沒有實體店面,就認為不需要辦理營業登記或報稅。
二、網拍賣多少錢要報稅?電商稅籍登記門檻是多少?
自2025年1月1日起,網路賣家的營業稅起徵點已調整,2026年仍適用以下標準。
| 網路銷售項目 | 每月營業稅起徵點 |
|---|---|
| 銷售貨物 | 10萬元 |
| 銷售勞務 | 5萬元 |
例如:
在蝦皮販售服飾、生活用品,每月銷售額達10萬元。
透過網路提供符合銷售勞務性質的設計、數位商品等服務,每月銷售額達5萬元。
若以營利為目的持續經營,當月銷售額達到適用起徵點,原則上即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未達起徵點,就完全不用報稅嗎?
不是。
若個人專營網路銷售,符合免辦稅籍登記條件,雖然可能暫免營業稅,但相關營利所得仍應依規定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因此,必須區分:
營業稅: 依每月銷售額及營業人課稅方式判斷。
所得稅: 依經營產生的所得及適用規定申報。
此外,前述起徵點主要是針對符合規定的個人網路賣家。已成立公司、設立實體店面或經營其他業務的營業人,不應直接認定未達起徵點就可以免辦稅籍登記。
三、電商營業稅怎麼算?1%與5%有什麼差別?
網路賣家在辦理稅籍登記後,國稅局會依營業規模、營業型態及相關規定,核定適用的營業稅課徵方式。
一般常見情形如下:
| 每月銷售額 | 常見稅務處理 |
|---|---|
| 未達貨物10萬元或勞務5萬元起徵點 | 符合規定的個人網路賣家可暫免辦理稅籍登記 |
| 達起徵點,未達20萬元 | 經核定小規模營業人,原則上按1%查定課徵 |
| 達20萬元以上 | 原則上使用統一發票,適用5%營業稅 |
上述為一般情況,實際仍依國稅局核定及法定例外規定辦理。
情況一:小規模營業人適用1%營業稅
假設某網拍賣家每月銷售額15萬元,經國稅局核定按1%查定課徵。
每月概算營業稅為:
若每季三個月銷售額均相同,概算當季營業稅為4,500元。
實際稅額仍依國稅局查定結果及相關扣抵規定辦理。
情況二:使用統一發票,適用5%營業稅
假設某電商公司當期:
未稅商品銷售額:500,000元
銷項營業稅:25,000元
可扣抵進項營業稅:15,000元
則當期應納營業稅:
也就是說,5%營業稅不一定等於企業最後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額,還需要考量可依法扣抵的進項稅額。
四、電商需要成立公司嗎?可以用個人名義經營嗎?
在台灣經營電商,不一定要先成立有限公司。
常見經營方式包括個人名義辦理稅籍登記、獨資或合夥行號,以及有限公司。
三種經營型態比較
| 比較項目 | 個人網路賣家 | 行號 | 有限公司 |
|---|---|---|---|
| 設立方式 | 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 | 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 | 公司登記及稅籍登記 |
| 法律組織 | 自然人經營 | 獨資或合夥 | 獨立法人 |
| 責任承擔 | 原則由個人承擔 | 原則由業主或合夥人承擔 | 股東原則以出資額為限,法定例外除外 |
| 所得稅處理 | 依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 | 依獨資、合夥相關規定 | 公司依法申報營所稅 |
| 適合情況 | 初期小規模網拍 | 一般小型網路商店 | 品牌經營、多人投資、規模擴大 |
哪一種方式比較適合?
若剛開始測試商品市場、銷售規模不大,可以先評估以個人網路賣家或行號方式經營。
若未來希望建立品牌、與企業簽約、引進股東或擴大經營規模,則可以考慮有限公司。
但組織型態的選擇不只是稅率比較,也應考量法律責任、經營成本、帳務管理及未來發展。
五、電商電子發票怎麼申請?完整流程一次看懂
電子發票是透過電子方式開立、傳輸及保存的統一發票,特別適合訂單數量較多的電商業者。
使用電子發票後,營業人可以透過系統開立發票、提供消費者載具、處理發票作廢及折讓,並與訂單及帳務資料整合。
不過,並不是所有電商都必須使用電子發票。 是否應使用統一發票,應先依國稅局核定結果判斷;若選擇使用電子發票,再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與系統設定。
電子發票申請流程
確認營業人資格與稅籍登記
確認公司或行號已完成相關登記,且依法得使用統一發票。
選擇電子發票開立系統
可評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的適用功能、加值服務中心,或其他符合規範的開立與傳輸系統。
備妥電子發票申請文件
依開立方式準備字軌號碼申請書、系統資料、相關聲明及必要文件。
向國稅局申請使用電子發票及字軌號碼
依稅籍所在地主管國稅局的規定提出申請,並完成相關審核程序。
完成平台帳號、憑證及系統設定
依使用方式完成登入驗證、字軌取配號、平台授權與系統介接等作業。
測試開立、傳輸及作廢功能
確認電子發票可正確開立、交付、傳輸與存證,再開始正式使用。
電子發票一定要申請工商憑證嗎?
應依營業人身分、登入或授權方式及使用的電子發票系統判斷。
工商憑證可用於企業身分驗證及相關電子化作業,但不同系統的申請、授權及驗證方式可能不同。
因此,建議先確認預計使用的電子發票服務商與相關平台要求,再準備必要的憑證與文件,避免重複申請。
六、電子發票申請需要哪些文件?
電商業者申請電子發票時,所需文件依開立系統、是否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是否自行傳輸,以及有無委託加值服務中心等情形而不同。
常見資料如下:
| 文件或資料 | 用途 |
|---|---|
|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 向主管國稅局申請電子發票字軌 |
| 營業人基本資料 | 確認公司或行號登記資訊 |
| 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資料 | 確認系統及傳輸方式 |
| 電子發票相關承諾或聲明文件 | 依申請方式及主管機關要求提供 |
| 加值服務中心委任或授權文件 | 委託服務商時依規定提供 |
| 電子發票證明聯樣張 | 需要列印證明聯且適用規定時提供 |
| 條碼掃描及載具相關資料 | 依實際營業模式及申請方式提供 |
部分純網路銷售業者沒有實體店面,也不需要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可能不必準備與紙本列印設備相關的文件。
申請文件並非全部案件都必須檢附,應依實際電子發票開立方式及國稅局要求辦理。
七、電商電子發票怎麼開?B2B與B2C有什麼差別?
電子發票的開立方式,主要依買受人身分區分。
B2C:企業對一般消費者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營業人銷售商品或勞務給一般消費者。
例如消費者透過網路商店購買商品,結帳時選擇手機條碼載具,店家可以透過電子發票系統依法開立發票並存入指定載具。
常見處理方式包括:
開立給一般消費者的電子發票。
依規定記載銷售資訊。
透過載具儲存或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
完成電子發票相關資料傳輸及存證。
B2B:企業對企業
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企業間的交易。
例如甲公司向電商業者購買辦公用品,並要求開立公司統一編號。
此時應依規定開立載有買方統一編號等資訊的電子發票,並完成相關傳輸與交付程序。
B2B與B2C比較
| 比較項目 | B2C電子發票 | B2B電子發票 |
|---|---|---|
| 主要對象 | 一般消費者 | 公司及其他營業人 |
| 買方統編 | 通常不需要 | 應依規定記載 |
| 常見交易 | 網購、零售、個人消費 | 公司採購、企業交易 |
| 發票交付 | 載具、證明聯等 | 依企業電子發票交付方式 |
| 買方用途 | 消費憑證、對獎等 | 帳務及稅務憑證 |
需要注意,電商業者不能只依客戶是否要求紙本發票來決定B2B或B2C,而應確認交易對象與發票資料。
八、電子發票開錯怎麼辦?可以作廢、重開或補開嗎?
電子發票開立錯誤,是電商實務上經常發生的問題。
常見包括:
買受人統一編號錯誤。
商品金額或數量錯誤。
重複開立電子發票。
誤用發票字軌或期別。
消費者取消訂單或退貨。
未在法定時限內傳輸發票資料。
1. 電子發票可以作廢嗎?
可以,但須符合相關規定。
如果發票開立錯誤,應依交易情形、發票類型及是否已申報等狀況,判斷是否適合作廢重開或辦理其他更正程序。
已經完成營業稅申報的案件,不應直接任意作廢原始發票。
2. 電子發票可以之後再補開嗎?
應區分「開立時限」與「傳輸時限」。
電子發票必須依適用行業及交易情形,在法定開立時點開立;即使電子發票系統允許日後操作,也不代表可以任意延後開立或倒填日期。
如果發現漏開發票,應依實際情況儘速辦理補正及相關稅務程序。
3. 電子發票傳輸有時間限制嗎?
有。電子發票依買受人身分、發票類型及適用規定,設有不同的資料傳輸時限。
例如B2B與B2C交易可能適用不同的傳輸期限;作廢、折讓及其他相關資料,也有各自的時限規定。
因此,電商業者應確認所使用系統採用的最新傳輸規則,並設定自動傳輸、異常通知及定期核對機制。
電子發票最重要的不是單純把發票開出來,而是正確開立、依法交付、按時傳輸及保存完整資料。
九、蝦皮、momo、PChome等電商平台,收入應如何記帳報稅?
很多網路賣家收到平台匯款後,直接把銀行實際入帳金額當成營業收入,但這不一定正確。
因為平台可能先代收消費者款項,再扣除手續費、成交服務費、物流費、廣告費或其他費用後,才將餘額匯給賣家。
電商平台收入計算案例
假設某網路商店透過平台銷售商品:
消費者支付商品價款:10,000元
平台成交及服務費:1,000元
其他平台費用:500元
平台實際匯款:8,500元
若交易屬於賣家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平台僅代收價款並收取服務費的模式,則原則上:
電商平台收入與實際匯款比較
10,000元
8,500元
平台扣除費用合計
1,500元
本案例金額均為含稅或實際結算金額的簡化示例,帳務仍須依憑證區分銷售額、銷項稅額及費用。
賣家應依實際交易關係,完整認列商品銷售收入,再依合法憑證及相關規定處理平台費用。
不能因為平台只匯款8,500元,就直接認定商品銷售額只有8,500元。
但如果契約屬於平台向賣家買進商品後再行銷售,則應依實際買賣關係另行判斷,不能套用代收款模式。
電商每月應提供哪些記帳資料?
建議整理:
平台訂單及銷售明細
商品進貨發票及相關成本憑證
平台服務費、廣告費及物流費發票
退貨退款與銷貨折讓明細
電子發票銷項及進項資料
金流收款、平台結算及銀行入帳紀錄
若是跨境電商,還應保存進出口報單、海外平台帳單、外幣收付款紀錄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
十、網路銷售還有哪些稅務及登記注意事項?
除了營業稅及電子發票,網路賣家還應留意網路銷售的稅籍登記資料與營業資訊揭露規定。
1. 網路賣場網址與帳號需要登記
自2023年起,營業人專營或兼營網路銷售,應依規定登載相關網域名稱、網路位址及平台會員帳號。
例如同時經營蝦皮賣場、Facebook粉絲專頁及自架網站,應依相關規定完整登載適用的網路銷售資訊。
若後續增加或停止經營網路銷售通路,也應留意稅籍資料變更登記義務。
2. 網路銷售頁面應揭露營業人資訊
依法應揭露的營業人,應在網路銷售頁面及相關交易應用程式的明顯位置,清楚揭露:
營業人名稱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這些資訊有助於消費者確認交易對象,也屬於網路銷售相關法定要求。
3. 社群平台賣貨也可能需要登記
即使沒有正式購物網站,只透過LINE、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媒體接單,只要具有持續營利性質並符合相關條件,仍可能需要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稅。
不能認為只在社群私訊成交,就不屬於網路銷售。
4. 經營跨境電商還須確認進出口與跨境稅務
如果從中國、日本、韓國等國家進口商品在台灣販售,除了電商相關稅務,還可能涉及:
進口報關及進口稅費
商品檢驗及輸入規定
出進口廠商登記
外銷貨物零稅率
海外平台服務費及跨境扣繳問題
不同商品與交易模式適用規定不同,建議先確認再安排正式銷售。
十一、電商創業與電子發票常見問題 FAQ
Q1:蝦皮賣家月營收多少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依2026年現行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專營網路銷售,原則上每月銷售貨物達10萬元或銷售勞務達5萬元,就應辦理稅籍登記。
但如果已成立公司、有實體店面或符合其他應登記情況,不能直接套用個人網路賣家的免登記標準。
Q2:網拍每月營收不到10萬元,就完全不用繳稅嗎?
不一定。
符合條件的個人網路賣家,銷售貨物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時,可能暫免辦理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
但經營網路交易產生的營利所得,仍應依規定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Q3:電商月營收超過20萬元,就一定要開發票嗎?
一般而言,經國稅局核定達到應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的網路賣家,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5%營業稅。
但部分營業人可能符合免用統一發票的特別規定,應依實際營業情形及國稅局核定判斷。
Q4:電子發票可以同時開給公司及一般消費者嗎?
可以。
電子發票可以依買受人身分,分別處理B2B企業交易及B2C一般消費者交易。
如果買方是公司行號,應依規定正確記載買受人統一編號,並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子發票系統開立。
Q5:申請電子發票一定要購買付費系統嗎?
不一定。
營業人可以依符合規定的開立方式,評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可用的功能、委託加值服務中心或其他合規系統。
不同方案的功能、申請方式及費用有所差異,應考量每月發票張數、訂單量、平台介接及帳務管理需求。
Q6:電子發票開錯可以直接刪掉重新開嗎?
不可以直接把資料刪除就視為完成處理。
發票開立錯誤時,應依規定辦理作廢、重開、更正或其他適當程序,並完成必要的資料傳輸及保存。
如果已經申報營業稅,則應進一步確認相關更正程序。
Q7:蝦皮或其他平台已經扣除服務費,賣家可以只申報實際收到的金額嗎?
如果交易屬於賣家直接對消費者銷售商品、平台僅代收款項並扣除服務費的模式,原則上不可以。
賣家應依完整商品銷售價款認列收入,再依合法憑證另外處理平台費用。
但如果平台與賣家間是買斷、轉售或其他交易模式,則須依實際契約判斷。
Q8:只有Facebook、Instagram或LINE接單,也需要報稅嗎?
可能需要。
只要是以營利為目的持續透過網路銷售商品或勞務,即使沒有實體店面或正式電商網站,也可能符合稅籍登記及課稅規定。
應依實際交易規模、經營方式及所得情形判斷。
十二、結論:電商創業除了開店,更要做好稅務與發票規劃
電子商務讓創業者可以透過網路平台、自架網站及社群媒體接觸消費者,降低部分實體店面的經營限制,但也增加了平台抽成、金流結算、電子發票及跨境交易等帳務管理需求。
對於剛開始經營網拍的個人賣家,應先了解每月貨物10萬元、勞務5萬元的營業稅起徵點;當營業規模擴大,則須進一步評估稅籍登記、公司行號設立、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系統。
電商經營最重要的是依實際交易關係正確認列銷售收入、保存平台費用及進貨憑證,並依規定開立發票與申報稅務,而不是只以平台匯款金額作為報稅依據。
理查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電商公司行號設立、稅籍登記、資本額查核簽證、電子發票申請諮詢、記帳報稅及跨境稅務等服務,協助網路賣家從創業初期建立正確的會計與稅務管理制度。
無論是蝦皮網拍、自架購物網站、社群電商或跨境商品買賣,都可以依實際經營需求,評估適合的設立及稅務申報方式。
如有電商設立、電子發票或記帳報稅相關問題,歡迎洽詢理查會計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