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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

已核准設立並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商業登記證)之公司或行號,僱用員工達5人以上,依法須成立投保單位。投保單位該如何成立? 僱用員工人數未達5人勞健保又該如何處理? 讓理查一一為您解答!!

服務內容

依勞動法相關法令規定,公司或行號開業後有聘雇員工,應線上或郵寄申請成立投保單位喔!

成立投保單位可自行辦理也可委由我們代辦。

成立投保單位1,000元/次;加退保500元/次;二代健保計算及申報1,000元/年。

勞保投保單位成立條件

只有負責人沒有員工 無法成立 可在職業工會加保
員工1-4人 可成立 非強制投保對象,但可自願成立投保單位辦理加保
  可不成立 仍需成立就業保險單位並每月提撥6%勞退金
員工5人以上 需成立 強制投保對象,需幫員工加保

勞保投保單位成立及加保方法

方法一

線上申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申請

(需投保單位工商憑證、負責人自然人憑證)

方法二

書面申請

投保單位投保申請書(勞保、健保及勞退3合1表格)

加保申請書(勞保、健保及勞退3合1表格)

郵寄至勞保局各區辦事處(申請書下載)

健保投保單位成立條件

只有負責人沒有員工 需成立

投保在自己單位:最低可舉證為34,800元

但不能低於員工健保的最高保額

員工1-4人 需成立

投保在自己單位:最低可舉證為45,800元

但不能低於員工健保的最高保額

員工5人以上 需成立

需幫員工加保

負責人在自己公司加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員工保額

健保投保單位成立及加保方法

方法一

線上申請

中央健保署網站申請

(需負責人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

方法二

書面申請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

郵寄至健保署各區辦事處(申報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