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行業設立-不動產經紀業
聽說特許行業限制很多?還有許多繁瑣的文件及流程!!
理查幫您整理最常見的特許行業設立流程,一步一步跟著理查,讓你也可以輕鬆設立特許行業喔!!
不動產經紀業
凡從事從事不動產買賣、交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之業者,
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營業項目代碼
H704031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為經營成屋為主,從事不動產買賣、交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H704041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
為經營預售屋為主,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
設立流程
公司名稱預查
- 名稱2-5個
- 營業項目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申請許可
向營業登記所在地地政局申請
- 申請書
- 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 經濟部核淮保留公司名稱預查表影本
- 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取得許可文件
公司登記
- 地政局許可函
- 開銀行籌備處帳戶
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
負責人私章
- 繳足資本總額
股東存入資本
- 召開股東會
訂定公司章程
選任董監事
股東會議事錄/股東同意書(親簽)
董事會議事錄/簽到簿(親簽)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親簽)
- 公司登記送件
取得統一編號
- 變更銀行戶名
負責人親赴銀行辦理
公司登記核准文件
公司章程
公司印鑑大小章
※應備文件依各開戶銀行規定
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查
- 備查申請書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文件
- 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書
- 不動產經紀人員名冊
- 不動產經紀人員證書
-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經紀人設置規定
- 設立之據點:至少應置經紀人1人
- 非常態營業處所其銷售總額達6億以上:至少應置專業經紀人1人
- 經紀人員,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請領經紀人證明。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後,始能合法執業(並擁有自行開業資格)
- 經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經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特許行業指依公司法第17條第1項或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公司或商業之業務,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須經政府許可者,於領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
Richar Richlife提醒您,每個特許行業均有不同規定,營業人均應詳細了解,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