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移民
創業家移民的優勢
- 只需投資100萬台幣創新事業設立公司,本人、配偶以及未滿20歲的子女可一同來台居留。
- 可個人申請也可團隊(最多3人)分攤費用,最低僅需投資港幣50萬元即可移民。
- 任何人都可申請,理查會協助您取得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證明。
- 申請件數少、通過速度快。
- 居留滿半年需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公司營業條件達成可申請定居入戶籍。
基本規定
- 必須是大陸地區以外外國人士(含港澳)
- 投資台幣100萬以上設立一家創新事業公司
- 必需有地址來註冊您設立的公司。
- 必需向香港政府申請良民證(無犯罪記錄證明)。
- 必需來台灣做健康檢查。
- 必需找一位台灣人當您的居留保證人。
- 公司設立完成後可立即申請居留證。
公司條件:
1.具有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證明
2.至少營運五年
3.需達成下列條件之一
a.年營業收入達新台幣300萬元
b.年營業費用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
c.聘請3位台籍全職員工
註冊公司
- 簽署代辦授權, 查核公司名字, 寫營運計畫書
- 申請投資許可
- 來台灣開銀行戶口, 租辦公室或店面
- 自香港打入投資款, 結匯, 驗資
- 公司註冊
- 稅籍註冊
申請居留
- 在香港申請良民證
- 來台灣體檢
- 申請居留證
定居入籍
申請定居證
- 您的公司必需有實際營業並正常報稅才能申請定居
- 住滿規定天數才能申請定居,天數是指符合下列任一種情形,您可自行選擇有利的方式來申請:
- 自申請日往前推算前一年內,住滿335天
- 自申請日往前推算前二年內,每年住滿270天
- 申請入戶籍及身份證
- 申請護照
報稅:
- 您在台灣於一日曆年中住滿183天,即成為台灣稅務居民,需如同台灣人一樣報稅
- 台灣稅務居民
- 稅率:累進稅率 5%, 12%, 20%, 30%, 40%
- 申報:每年5月
- 境外所得:一家人需合併申報,每申報戶每年有670萬免稅額
- 非台灣稅務居民 (外國人在台灣居住少於183天)
- 稅率:薪資6% 或 18% / 股利 21% / 其他所得 20%
- 申報:給付之日起10日內
依親:
- 投資人本人的配偶,未滿20歲的子女可以一起申請或之後申請依親居留
- 等您定居入籍後,您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都可申請來台依親居留
買樓:
- 可用個人或公司名義買房地產,不限住宅或商業大樓,但不能買農業用地
工作:
- 投資居留期間,如需要為別人或自己的公司工作,都需另外申請工作證
就學:
- 您未滿20歲的子女,取得居留證後即可申請入學就讀
駕照:
- 持一年以上居留證及經台灣駐外館驗證過的香港駕照,即可換領台灣駕照
雇人:
- 您的公司可以自由雇用台灣員工,若需雇用外國人或香港人則需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