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攻略
1.港澳永居身分證影本
2.申請基資表授權書
3.投資代理人授權書
4.中華民國文件證明
上述1.2.3須送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40樓)申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加蓋騎縫章
小提醒:
需驗證的永居身分證影本與結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皆需持正本一同前往驗證。配偶的永居身分證驗證時,需配偶本人到場簽名。
需驗證之文件不需提前簽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會請您當場簽名,請簽上中文+英文簽名。
很重要!!!因為要送不同單位,每個單位都需要一張證明文件正本,務必每份文件分開驗證。
5.港澳居民身份確認書正本
6.銀行開立財力證明影本
財力證明有台幣600萬以上存款(約港幣154萬)
需注意各家銀行規定存款存放時間長短不一(約1~3個月不等)
7.投資計畫表&統一證號申請表(皆簽名即可)
8.港澳護照影本
9.內地通行證影本
10.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現職在職證明影本
最高學歷證書若不見且無法補發,仍需請學校開立畢業證明或書信證明。
現職工作證明需1個月內開立,若有與投資事項相關的更早之前工作經歷,務必附上證明,可作為投審會加分的依據。(附圖為參考格式)
在職證明需搭配強積金或報稅單做佐證。開立幾年的在職證明就需搭配幾年的強積金或報稅單。
在職證明或工作證明盡量使用中文版本,若為英文版本,另需中文譯本且須經驗證。
11.個人履歷表
簡述過去學歷及工作經歷,若有與投資項目相關證明或證照一起附上會更能成為加分項目。(附圖為參考格式)
12.半年內2吋白底彩色照片10張
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正面、脫帽、露耳、不遮蓋,表情自然嘴巴閉合。
13.隨同移居配偶結婚證書影本(需驗證)
結婚證書需送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需為香港婚姻登記處簽發的才可以驗證,若為教堂、廟宇或其他地方簽署的結婚證書,請先至婚姻登記處申請真實副本,即可持憑辦理驗證。)
若在海外結婚者,需至辦理結婚所在地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隨同配偶的香港永居身分證也需一同驗證
驗證時記得攜帶正本一同前往
14.無犯罪紀錄良民證
- 申請人須經網上預約系統或致電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 2396 5351)辦理預約。預約系統能提供由下一日起未來30天內的日期作選擇。
- 因申辦人數較多,預約申請約需排到3個禮拜後,申辦工作天數約需再3個禮拜。
- 需要文件:
-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正本
- 已簽署的同意接受套取指模書正本
- 申請人資料填報表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
- 由領事局/移民局發出的信件
- 證明該申請人與簽證主申請人的關係之文件(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等)
- 辦理申請費用每位港幣225元。可用現金、八達通卡、易辦事或支票繳付。如以支票繳付,請將支票劃線及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收款人。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cert_no_crime.html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警務局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15.隨同移居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
特別注意:
若子女為婚前出生者,除了出生證明外,還需另外做DNA鑑定,可在台灣(約10,000港幣)或香港(約50,000港幣)鑑定。
若為養子女需法律證明文件。
如何及何處申請
親身遞交
申請人可前往以下任何一間出生登記處,親身遞交有關申請:
- 生死登記總處
- 九龍出生登記處
- 沙田區出生登記處
- 屯門區出生登記處
郵遞申請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請將申請書郵寄至以下地址:
生死登記總處
香港金鐘道 66 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 3 樓
網上申請
申請人為登記資料當事人(即其出生紀錄已備存在登記紀錄內的人士)、有關人士(即十八歲以下的登記資料當事人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可進行網上申請。
證明文件
- 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 郵遞申請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費用
翻查出生登記紀錄
- 特定查冊港幣 140 元
- 一般查冊港幣 680 元
領取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 本地申請:每份港幣 140 元
- 海外申請:每份港幣 275 元,再另加一般空郵郵費。
付款方式
親身付款
以港幣現金、易辦事、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抬頭人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郵寄
本地申請人可以港幣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請人則可以港幣銀行匯票郵寄付款,抬頭人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請勿郵寄現金。
網上付款
申請翻查出生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會在網上即時收取;至於申領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會在申請人指定的登記處,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