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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攻略

1.港澳永居身分證影本

2.申請基資表授權書

3.投資代理人授權書

4.中華民國文件證明

上述1.2.3須送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40樓)申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加蓋騎縫章

小提醒:

  • 需驗證的永居身分證影本與結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皆需持正本一同前往驗證。配偶的永居身分證驗證時,需配偶本人到場簽名。

  • 需驗證之文件不需提前簽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會請您當場簽名,請簽上中文+英文簽名。

  • 很重要!!!因為要送不同單位,每個單位都需要一張證明文件正本,務必每份文件分開驗證

5.港澳居民身份確認書正本

6.銀行開立財力證明影本

財力證明有台幣600萬以上存款(約港幣154萬)

需注意各家銀行規定存款存放時間長短不一(約1~3個月不等)

7.投資計畫表&統一證號申請表(皆簽名即可)

8.港澳護照影本

9.內地通行證影本

10.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現職在職證明影本

  • 最高學歷證書若不見且無法補發,仍需請學校開立畢業證明或書信證明。                                                                                                      

  • 現職工作證明需1個月內開立,若有與投資事項相關的更早之前工作經歷,務必附上證明,可作為投審會加分的依據。(附圖為參考格式)   

  • 在職證明需搭配強積金或報稅單做佐證。開立幾年的在職證明就需搭配幾年的強積金或報稅單。                                                                          

  • 在職證明或工作證明盡量使用中文版本,若為英文版本,另需中文譯本且須經驗證。    

11.個人履歷表

簡述過去學歷及工作經歷,若有與投資項目相關證明或證照一起附上會更能成為加分項目。(附圖為參考格式)

12.半年內2吋白底彩色照片10張

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正面、脫帽、露耳、不遮蓋,表情自然嘴巴閉合。

13.隨同移居配偶結婚證書影本(需驗證)

  • 結婚證書需送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需為香港婚姻登記處簽發的才可以驗證,若為教堂、廟宇或其他地方簽署的結婚證書,請先至婚姻登記處申請真實副本,即可持憑辦理驗證。)

  • 若在海外結婚者,需至辦理結婚所在地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 隨同配偶的香港永居身分證也需一同驗證

  • 驗證時記得攜帶正本一同前往

14.無犯罪紀錄良民證

  • 申請人須經網上預約系統或致電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 2396 5351)辦理預約。預約系統能提供由下一日起未來30天內的日期作選擇。
  • 因申辦人數較多,預約申請約需排到3個禮拜後,申辦工作天數約需再3個禮拜。
  • 需要文件:
  1.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正本
  2. 已簽署的同意接受套取指模書正本
  3. 申請人資料填報表
  4.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
  5. 由領事局/移民局發出的信件
  6. 證明該申請人與簽證主申請人的關係之文件(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等)
  7. 辦理申請費用每位港幣225元。可用現金、八達通卡、易辦事或支票繳付。如以支票繳付,請將支票劃線及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收款人。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cert_no_crime.html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警務局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15.隨同移居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

特別注意:

若子女為婚前出生者,除了出生證明外,還需另外做DNA鑑定,可在台灣(約10,000港幣)或香港(約50,000港幣)鑑定。

若為養子女需法律證明文件。

如何及何處申請

親身遞交

申請人可前往以下任何一間出生登記處,親身遞交有關申請:

  • 生死登記總處
  • 九龍出生登記處
  • 沙田區出生登記處
  • 屯門區出生登記處

郵遞申請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請將申請書郵寄至以下地址:

生死登記總處

香港金鐘道 66 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 3 樓

網上申請

申請人為登記資料當事人(即其出生紀錄已備存在登記紀錄內的人士)、有關人士(即十八歲以下的登記資料當事人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可進行網上申請。

證明文件

  1. 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2. 郵遞申請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費用

翻查出生登記紀錄

  • 特定查冊港幣 140 元
  • 一般查冊港幣 680 元

領取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 本地申請:每份港幣 140 元
  • 海外申請:每份港幣 275 元,再另加一般空郵郵費。

 

付款方式

親身付款

以港幣現金、易辦事、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抬頭人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郵寄

本地申請人可以港幣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請人則可以港幣銀行匯票郵寄付款,抬頭人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請勿郵寄現金。

網上付款

申請翻查出生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會在網上即時收取;至於申領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會在申請人指定的登記處,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birth-death/Application_for_Search_of_Birth_Records_and_Certified_Copy_of_Birth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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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